103年度的地價稅繳了嗎?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度的地價稅繳了嗎?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103年度的地價稅已於103年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為11月30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星期一)截止;目前雖已逾繳納期限,惟仍有部分納稅義務人尚未繳納。近期該局已對尚未繳納者寄送補發地價稅繳款書,請於展延期限內持稅單至代收稅款處(銀行、農會)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還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如果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了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並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會就欠稅人在金融機構之存款餘額、工作之薪資所得等予以凍結或拍賣其所有之財產,用以抵繳積欠稅款。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5/01/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