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資料申報期為104年1月1日至2月2日。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資料申報期為104年1月1日至2月2日。

朴子市林小姐來電詢問:學校103年度給付老師薪資所得,應於何時向國稅局提出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3年度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法定申報期間為104年1月1日至1月31日(遇假日順延至2月2日),請扣繳義務人多利用網路申報,以網路代替馬路,便利又省時。採網路申報者,請逕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軟體。
該分局呼籲扣繳義務人早申報、早安心,請如期申報,以免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黃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分機200

更新日期:2015/01/05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