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指申辦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真方便。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e指申辦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真方便。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應房屋原作營業使用已變更為住家使用,應如何提出申請?該局表示,為節省民眾往返時間,落實節能減碳及無紙化政策目標,只要e指通,依式填入申請內容,即可輕鬆完成,使用方式為進入本局網址(http://www.tytax.gov.tw)後,點選熱門線上服務→地方稅網路申報(需有自然人憑證)→房屋稅;熱門線上服務→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免自然人憑證)。此外還有其他申請途徑如下:

1、填妥戶政機關提供桃園縣N合一跨機關便民服務申請表。

2、填妥申請書以郵寄方式寄送至地方稅務(分)局。

3、親自至地方稅務(分)局辦理。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稅是按月計課,所以由營業變更為住家使用,請記得儘早至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可減輕稅負。

更新日期:2014/12/31

發佈單位: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