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共有房屋可申請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日前有民眾向新竹市稅務局詢問,和朋友持分共有的房屋,為何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該局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原則上是按戶核發,因此,稅捐機關對持分共有的房屋會向共有人中一人發單課徵。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收到繳款書的共有人代表繳稅後,可就其持分以外之稅款向其他共有人求償;惟民眾如有需要,可申請分單課徵。該局受理後會依各共有人持分比率分別發單,但是分單後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尚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申請房屋稅分單課徵的手續很簡單,納稅義務人只須填寫申請書即可。如需進一步瞭解房屋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或5225161轉705-706、轉401-413洽詢,稅務局將會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