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有民眾詢問,土地贈與給自己的親屬,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該局表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才有優惠稅率的適用,因為「贈與」移轉並非「出售」,而且納稅義務人是受贈人,不是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所以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承辦員:洪淑滿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37
更新日期:2014/12/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