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底訂約售地的民眾,請把握最後節稅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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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底訂約售地的民眾,請把握最後節稅時效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本縣104年公告土地現值出爐,平均調漲7.26%,對於近期有移轉土地需求民眾,可參考104年公告現值調整狀況,如想要適用103年度公告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請把握最後節稅時效。

   該局進一步說明,辦理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應自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才能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以103年12月31日訂約移轉的土地為例,自訂約當日起算30日,最遲應於104年1月29日申報移轉現值,才可適用103年的公告土地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逾期就要以104年的土地公告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至該局全球資訊網/ (網址:www.changtax.gov.tw)查詢,或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芳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5

更新日期:2014/12/29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