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售票收費之臨時性娛樂活動 應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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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售票收費之臨時性娛樂活動 應課徵娛樂稅

(彰化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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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歲末年關將屆,機關團體在體育館及各地場所舉辦跨年晚會,公司行號紛紛舉辦尾牙餐會,並邀請知名藝人表演,如有對外銷售票券、收取費用者,應就所收票價或收費額代徵娛樂稅。其負責人並應於活動舉辦前,向稅務局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又舉辦之娛樂活動未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仍應於舉辦前向該局報備,違反規定者,將會被依法處罰。民眾如仍有任何地方稅疑義,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

 

承辦員:周佳慶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425

更新日期:2014/12/29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