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賦稅公平,稅捐處辦理欠稅催繳作業!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為維護賦稅公平,積極清理欠稅,已於本(100)年3月中旬,針對99年以前年度房屋稅、地價稅欠稅案件,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號歸戶,辦理大批催繳作業,繳款期限訂於100年4月1日至100年4月30日止,納稅義務人如有欠繳稅捐,近期內應留意自家信箱,如接獲補發繳款書時,請於期限內至代收稅款機構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並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增加額外負擔。
該處表示,為了方便民眾繳納稅款,目前已開放多項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繳款書就近向各銀行、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亦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稅,繳款手續費目前均已由政府支應,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並依限繳納。
該處更呼籲民眾如有住、居所變更之情形,可以主動洽稅捐機關辦理變更通訊地址,對收到繳款書如有疑問,可依繳款書所載聯絡電話洽詢承辦人員,若欠繳稅款該處依法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屆時不僅須加徵滯納金及繳納執行費用外,行政執行處更會採取對欠稅人存款、薪資扣押等方式強制執行,甚至被限制出境,為自身權益著想,請民眾千萬不可掉以輕心,或心存僥倖,儘速如期繳清稅款。


撰稿人:法務科 陳世榮 電話:8952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