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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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有民眾詢問,土地贈與給自己的親屬,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該局表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才有優惠稅率的適用,因為「贈與」移轉並非「出售」,而且納稅義務人是受贈人,不是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所以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承辦員:洪淑滿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37

更新日期:2014/12/29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