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2月25日起申報契稅改至地方稅務局辦理。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12月25日起申報契稅改至地方稅務局辦理。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契稅於本市升格直轄市前委由各鄉鎮市公所代徵,自本市103年12月25日升格日當日起改由地方稅務局總(分)局自行徵收,日後,申報人至地方稅務局總(分)局申報土地增值稅,同時亦可申報契稅,免再奔波於地方稅務局、區公所之間,大大提升便利性,落實不動產移轉案件,一處收件全程服務的目標。

該局提醒申報人,即日起本市建物移轉之契稅申報案件,申報人請逕向移轉建物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總(分)局辦理,本市各區公所不再受理契稅申報業務,請特別注意,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3)3326181分機2773、2774,將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轄區: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八德區、大園區

中壢分局轄區: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

大溪分局轄區: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楊梅分局轄區:楊梅區、新屋區

更新日期:2014/12/29

發佈單位: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