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房屋是否可以不用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老舊房屋是否可以不用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因素,也不是判斷房屋免徵的標準,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因此不論屋齡多久,只要房屋現值超過10萬元,都要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房屋稅之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而係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不同,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三種稅率課徵。房屋評定現值之合計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位置所在地段等級為計算依據,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因此只要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而供非住家使用之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都要課徵房屋稅。

  民眾對於房屋稅課稅如有任何問題,可以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2014/12/1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