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欠繳牌照稅 小心被拍照處罰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車輛欠繳牌照稅 小心被拍照處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加強車輛使用牌照稅稽徵,以杜絕取巧逃漏,並維護租稅公平,全國各稅務局將以行駛車輛拍照存證方式進行車輛檢查,稽查舉發。

  該局強調,車輛逾期未繳稅,如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須補稅外,應處以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另已報停或註銷牌照之車輛,如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由於處罰很重,為維護自身權益,欠繳使用牌照稅車輛的車主,請儘速至該局或所在地監理所申請補發繳款書並向金融機構繳納,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遭查獲被處罰鍰,就得不償失。

  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12/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