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遷出小心喪失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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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遷出小心喪失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訊)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要件,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誤認為雖將戶籍遷出,但實際居住於該處,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孰不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除了沒有出租或供營業的情形外,戶籍登記亦是必要的條件。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將戶籍遷出自用住宅時,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原戶籍內,該處才能繼續以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更新日期:2014/11/1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