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核發之傳繳通知書,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核發之傳繳通知書,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近日,社群網路(Facebook、Line)上流傳印有超商條碼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是最新的詐騙手法,這項訊息是錯誤的。已移送強制執行之欠稅案件(稅務、勞健保、交通違規紅單等),只要繳納金額在兩萬元以下,可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核發之傳繳通知書於所載繳納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請民眾接獲傳繳通知書時,若有疑問,可透過中華電信查詢執行機關之電話號碼,並打電話向該執行機關查證確認真偽,切勿僅認為是詐騙集團所為而置之不理,以免權益受損。

  該局特別提醒,若有繳納困難,應主動向行政執行署請求分期繳納;對惡意逃漏、隱匿財產及傳喚不到者,行政執行署得命令欠稅人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若欠稅人逾期仍不履行亦不提供擔保者,行政執行署可對欠稅人之財產,強制扣押或拍賣,以抵繳欠税。如發現欠稅人顯有繳納能力,卻蓄意不繳者,行政執行署更得以拘提管收或限制出境等強制方式處理。

  民眾如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11/2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