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申報自本縣升格日起改由地方稅務局辦理,12月1日起先行實施雙軌作業。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契稅申報自本縣升格日起改由地方稅務局辦理,12月1日起先行實施雙軌作業。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契稅目前委由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代徵,自本縣升格直轄市當日(103年12月25日)起改由地方稅務局總(分)局自行徵收,即本縣建物移轉之契稅申報案件,申報人請逕向移轉建物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總(分)局辦理。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落實不動產移轉案件,一處收件全程服務的目標,自本縣升格日起納稅人至地方稅務局總(分)局申報土地增值稅,亦可申報契稅,非常便利,免再奔波於地方稅務局、公所間,節省往返公所時間及交通費。

該局指出,為使契稅業務無縫接軌,網路申報案件自103年12月1日起由地方稅務局總(分)局受理及核定,臨櫃申報案件則分階段實施自徵事宜如下表

 

項目

實施期間

辦理機關

雙軌作業

 

103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止

公所或地方稅務局均可辦理。

103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止

建議儘量至地方稅務局辦理。

升格日全面收回自徵

103年12月25日起

一律在地方稅務局辦理。

申報人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3)3326181分機2772、2773,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11/17

發佈單位: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