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食」在安心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電子發票「食」在安心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從毒奶粉、塑化劑、毒澱粉至頂新混飼料油事件的發生,一時之間人人聞「食」色變,檢視家中有無問題食品,消費者向食品業者退貨或求償時,業者要求消費者提出消費證明(例如:統一發票或刷卡明細),時間久遠消費者往往無法提供購買證明,致無法退貨或求償。

  民權稽徵所指出,消費者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或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APP(雲端發票)申請手機條碼,透過消費者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手機設定後,並在消費時請店員掃描手機條碼,除了自動兌獎、獎金自動匯入帳戶及專屬之中獎獎項等好處外,進一步可以利用平台或APP查詢及列印消費明細及統一發票等相關資料,遇有退換貨需要,方便提供購買證明,所以申辦手機條碼,保存發票免煩惱。

(提供單位:銷售稅股 郭芷倩 電話:04-23051116分機328)

更新日期:2014/11/16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