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的投遞地址是稅單送達處所,不一定是課稅標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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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的投遞地址是稅單送達處所,不一定是課稅標的土地

    近日有民眾於接獲地價稅稅單時,發現稅單上投遞地址與土地所在地不一致,而產生疑義,誤以為該稅單核課錯誤。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稅單所載之地址為稅單投遞地址,亦即稅單送達處所,並非課稅標的,正確的課稅標的填寫在課稅土地欄,如果需核對課稅土地,可參閱課稅土地清單或課稅明細表。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您的通訊地址已變更,請以電話向該局(或所屬竹南分局)申請更改地址,或填寫稅單上的地址變更欄寄回稅務局,就會更正稅籍資料,以後稅單才會投遞到新的地址,以免延誤收到稅單,而產生逾期被罰滯納金的問題。 聯絡人:張郁翎 聯絡電話:(037)331900分機301

更新日期:2014/11/10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