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要開徵了,可別忘記如期繳稅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各位車主,100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因繳納截止日適逢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為勞動節,銀行業依規定於5月2日星期一補假1天,故繳納期限依法順延至同年5月3日止(星期二)。
各位車主應注意,若逾期繳稅,每逾2日會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也就是自5月6日繳稅將會加徵1%滯納金。舉例來說:100年使用牌照稅稅額若為7,120元,若車主遲至5月6日才去繳納,就需要再繳納1%滯納金71元;若車主逾30天滯納期滿仍未繳納,經合法取證後,稽徵機關就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嗣後如被查獲未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是要加罰1倍之罰鍰的,罰鍰可是很重的喲!可不要因為忘記繳稅,而忽視自己的荷包,
再次提醒民眾,100年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21日寄出,納稅人可就近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政機構除外)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412-6666、412-1111服務代碼166#)、信用卡(412-6666、412-1111服務代碼166#或https://paytax.nat.gov.tw)、晶片金融卡(https://paytax.nat.gov.tw)等方式繳稅。若繳款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自3月27日起至5月5日止亦可在萊爾富、全家、統一或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繳款時,便利商店須於繳款書收據聯加蓋店章交付納稅人收執(以上繳納方式除信用卡之手續費請洽發卡銀行外,其餘均免手續費)。
若您未收到稅單,請儘速向本局消費稅科(05-3622909轉151~159)、嘉義區監理所(05-3623939)或嘉義市監理站(05-2770150)補發。
另外本局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為更方便服務民眾,實施「中午不打烊」,提供查詢、補單及免徵使用牌照稅申請業務,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