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經移送執行要加負擔執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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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經移送執行要加負擔執行費用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款逾滯納期仍未繳納,經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除要繳清欠稅外,還要負擔執行必要費用。

該局表示,欠稅移送執行案件,納稅義務人依規定需負擔執行必要費用,包含郵資、扣押存款金融機構所收取之手續費等,如不動產經查封並執行拍賣,更需負擔鑑價費、拍賣公告費等費用。

地方稅務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接到稅單,請在限繳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甚或被移送強制執行。

更新日期:2014/11/1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