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地價稅開徵了!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度地價稅開徵了!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103)年度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至11月30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星期一)截止,如果您在本市有土地卻還沒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利用電話(0800-086969)、書面或網路(https://www.etax.nat.gov.twhttp://www.tax.taichung.gov.tw),向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稅單,並請儘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使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等方式繳稅,或持現金至4大便利商店繳納,繳納截止日雖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即本年12月3日24時)前,惟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僅不加徵滯納金;逾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仍未繳納者,僅能持稅單至代理公庫、代收稅款處繳納,或持原稽徵機關核算正確滯納金額之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不能再使用其他方式繳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除了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11/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