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澄清民眾投訴本局報廢車退稅服務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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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澄清民眾投訴本局報廢車退稅服務差

【嘉義縣訊】有關聯合報103年10月26日報導民眾投訴本局辦理報廢車退稅服務態度差乙案,經本局政風單位徹查,整起案件與民眾陳述事實有所落差,本局對於服務一向強調民眾至上,據瞭解當天本局同仁接聽電話態度委婉並立即查詢退稅狀況,該案件已在退稅作業程序中,處理過程並無失禮之處,該民眾誤解本局退稅作業延遲,盛怒之下投訴本局服務差,純屬誤會。 另民眾陳述為何相較於監理單位退稅時效遲緩延宕部分,由於監理單位開徵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屬規費性質,民眾如報廢或異動車籍,監理機關受理建檔後,即可短時間內辦理退費 (監理機關內部作業),而稅務機關流程較為複雜需以轉檔方式通報全國各稅捐稽徵機關查察欠稅,俟查證無誤後,方能產出退稅支票。相形之下稅捐單位退稅速度會較監理單位退費速度慢,實為退稅作業程序不同所致。查本退稅案本局於12個工作天完成,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上的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處理天數為15個工作天為據,仍在合理期限內完成,並無違誤。 感謝該民眾的陳述指教,未來本局仍秉持誠信服務原則,充實為民服務品質,提供優質服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更新日期:2014/10/29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