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繳納103年下期營業用使用牌照稅的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被罰!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尚未繳納103年下期營業用使用牌照稅的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被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特別提醒, 103年下期營業用使用牌照稅已開徵了,尚未繳納的鄉親請儘速繳納,若未收到稅單請立即向稅務局(331900轉612、613、615、616)、竹南分局(472215轉510、511)或苗栗監理站(331806轉107)申請補發,以免被罰!     該局再次表示,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每逾2日即加徵1%的滯納金,另外欠繳使用牌照稅又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除了補稅外,加處1倍以下的罰鍰,為免無謂的損失,請鄉親儘速繳納!   聯絡人:張秀玉 聯絡電話:331900分機611  

更新日期:2014/10/27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