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請向稅務局申辦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繼承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請向稅務局申辦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因繼承取得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時,於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完成後,應檢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遺產分割協議書、繼承系統表、法院核准抛棄繼承權證明書、除戶之戶籍謄本、全部繼承人戶籍資料及繼承人印鑑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向稅務局申請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稅務局特別提醒您,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於繼承時,請記得要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避免發生房屋稅籍資料之納稅義務人名義不符情形,而影響自身之權益。若您尚有任何房屋稅疑義者,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洽詢。

更新日期:2014/10/28

發佈單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