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設置高壓電塔等設施,可就作農業使用部分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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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設置高壓電塔等設施,可就作農業使用部分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訊)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須先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且以整筆土地均符合農業使用為要件。但非都市土地的農業用地如有部分面積設置道路、堤防、高壓電塔等設施,依法應辦理徵收而尚未徵收者,經取得農業主管單位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且載明作農業使用部分的面積,則該筆農地有作農業使用部分仍然可以依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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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10/23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