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地價稅單,先檢視再繳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接獲地價稅單,先檢視再繳稅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稅單後,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一、稅單記載的納稅義務人姓名、住址是否正確? 二、稅單所載的課稅土地、面積與土地所有權狀所載的是否相符? 三、稅單內「稅地種類」,分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四種,假如您有後三類稅地而稅單上的面積、地價及稅款只填在一般土地項下,那就要請您注意是不是有自用住宅用地或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沒有申請? 四、要注意繳納期間是從103年11月1日起到103年11月30日截止(本年截止日遇假日,順延至12月1日),請記得如期繳納。 五、QR  Code納稅方式新選擇:利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掃瞄繳款書上之QR  Code,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可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稅款。 六、稅單上有其他說明及稅額的計算公式,可以幫助您瞭解地價稅核課情形,請多留意。  

更新日期:2014/10/21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