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欠繳使用牌照稅,經查獲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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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欠繳使用牌照稅,經查獲會被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各位車主如尚有欠繳使用牌照稅,請儘速繳清後再開上路,否則欠繳使用牌照稅又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被查獲,除了補繳稅款外,再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您不清楚您的使用牌照稅是否已全部繳清了,可以電話向稅務局查詢,如還有未繳納之使用牌照稅,請儘快繳清,若您的稅單遺失了,可向稅務局補發稅單,以免因欠繳使用牌照稅又使用(含停放)公共道路,經查獲而被處以1倍以下之罰鍰,實在划不來。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請洽該局電話:037-331900轉612、613、615、616;或竹南分局電話:037-472215轉510、5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聯絡人:張秀玉 聯絡電話:037-331900分機611           

更新日期:2014/10/16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