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開徵請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開徵請儘速繳納!

   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3年10月1日至103年10月31日開徵,請各位車主儘速於繳納期間繳納,如逾期未繳納每逾2日將會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15%為止,為了各位車主的荷包著想,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可利用以下管道繳納: 自動櫃員機。 稅額在2萬元以下可到全家、萊爾富、來來(OK)、統一等便利商店現金繳納。 也可至郵局以外之各代收稅款處以現金繳納。 信用卡(手續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 電話語音轉帳。 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 約定轉帳納稅方便又安全,可洽本局納稅宣導股辦理,電話:331900轉811或812有專人為您服務。 各位車主請儘速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損傷您的荷包。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請洽該局電話:037-331900轉612、613、615、616;或竹南分局電話:037-472215轉510、5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10/16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