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下期牌照稅繳款書在開徵期間可利用電話語音及跨縣市申請補單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下期牌照稅繳款書在開徵期間可利用電話語音及跨縣市申請補單

<苗栗訊>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囉!為便利沒有收到稅單或稅單已遺失的民眾申請補發稅單,稅務局於開徵期間內提供電話語音及跨縣市補發稅單的服務,有需求的民眾可多加利用!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年度下期營業用車輛之使用牌照稅已經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稅單寄發給各營業用車主了,請記得依限繳納。沒有收到稅單或稅單已遺失的民眾,可向該局或各區監理站申請補發。除此之外,開徵期間內民眾還可透過電話語音02-27455880或就近至各縣市之地方稅務局臨櫃申請跨縣市補發稅單。     稅務局提醒民眾,電話語音及跨縣市補發稅單服務,只限於開徵期內,逾開徵期後則無法使用此項便捷的服務。撰寫人:徐瑞美聯絡電話:331900轉731

更新日期:2014/10/15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