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依直轄市、縣(市)地價總額歸戶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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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依直轄市、縣(市)地價總額歸戶課徵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徵期1個月,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本年度截限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提醒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第15條規定,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縣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歸戶課徵。所以雖然民眾在花蓮縣持有2筆以上的土地,因為都在花蓮縣轄區內,依總歸戶制之規定,只會寄發一張花蓮縣地價稅繳款書。舉例說明,謝先生在花蓮市美崙區及瑞穗鄉瑞穗村各有一筆土地,地價稅繳款書只有一張。 該局同時表示,民眾若有地方稅稅務疑義,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或24小時全天候服務之稅務專線電話03-8226121洽詢。

更新日期:2014/10/15

發佈單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