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儘速繳清使用牌照稅欠稅,以免被罰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請儘速繳清使用牌照稅欠稅,以免被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鄉親如欠繳使用牌照稅又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要補繳稅款外,還要再處以1倍以下的罰鍰。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因欠繳使用牌照稅而被處罰鍰,實在划不來,為了維護您的權益,如果有使用牌照稅還沒有繳納,應儘速繳納,以免受罰。為免您忘記繳納,請向該局申請轉帳納稅,就萬無一失了。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請洽該局電話:037-331900轉612、613、615、616;或竹南分局電話:037-472215轉510、5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聯絡人:張秀玉 聯絡電話:037-331900分機611

更新日期:2014/10/13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