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執行欠稅案件,納稅義務人繳納有困難,可申請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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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執行欠稅案件,納稅義務人繳納有困難,可申請分期繳納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接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以下稱臺中分署)傳繳通知,應儘速繳納,若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可向臺中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經臺中分署核准分期繳納之稅款,應依期限、期數及金額確實繳納,若未按期繳納,臺中分署即會廢止分期繳納,並請義務人一次繳清其欠稅或逕就義務人及擔保人之財產強制執行。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10/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