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加裝座椅是否須辦理變更及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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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加裝座椅是否須辦理變更及補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須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否則將被視為移用牌照,依法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不少納稅義務人以為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只要座椅不載人,仍可以貨車較低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其實不然,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該座椅是否有載人,應自變更之日起,改以小客車之較高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10/0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