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已開徵,敬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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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已開徵,敬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嘉義縣訊】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已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3年10月31日截止,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9月底前寄出,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接獲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者,請於繳納期限前向該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為更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政府今年新增繳稅APP,讓納稅義務人除了可利用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及信用卡等轉帳繳稅或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及應納稅額在二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外,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稅。上述各種繳稅方式中僅以信用卡繳納需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方式納稅義務人均免負擔手續費。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1至72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10/09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