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10月開徵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10月開徵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103年10月1日至同年10月31日。   該局表示,為落實便民服務,繳稅方式多元化,民眾可以持稅單到郵局以外的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稅款20,000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四大超商繳納,免收手續費。   也可以利用金融機構約定轉帳納稅、ATM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及信用卡繳稅,但信用卡繳稅有些發卡機構會收取手續費。 今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有加印行動條碼QR-Code,民眾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掃描QR-Code,連結到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免輸入銷帳編號及繳款金額等資料,方便線上轉帳繳納。   若有任何牌照稅問題可打電話到苗栗縣政府稅務局331900分機612、613、615、616,或竹南分局472215分機510、511。 連 絡 人:牌照稅科  游芷萍連絡電話:037 331900轉 613

更新日期:2014/10/02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