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檢視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請檢視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了,繳納期間為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 營業人收到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時,請先檢視納稅人名稱、車號等資料是否正確,如有疑義,請向稅務局洽詢。另繳納稅款的方式多元又方便,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便利商店(2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連鎖超商)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管道方式繳稅, 以上繳納方式除了信用卡以外均免手續費,及早繳納才可高枕無憂,否則逾期繳納每逾2日就加罰1%滯納金至15%為止,越慢繳就越不划算。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時,請洽該局電話:037-331900轉612、613、615、616;或竹南分局電話:037-472215轉510、5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聯絡人:張秀玉      聯絡電話:037-331900分機611

更新日期:2014/10/02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