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地方稅務局寄發的「臺中巿住家用房屋明細回復單」,要怎麼勾選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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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地方稅務局寄發的「臺中巿住家用房屋明細回復單」,要怎麼勾選比較有利?

(臺中訊)外埔區蔡小姐接到地方稅務局寄發的「臺中巿住家用房屋明細回復單」,詢問怎麼勾選比較有利?

  臺中巿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住家用房屋戶數合計在4戶以上者,會接到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寄送之自住房屋申請輔導通知及住家用房屋明細回復單,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勾選。

  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納稅人可選擇回復單所載「住家用應稅總現值」依「持分」比例來算總現值較高者來勾選比較有利。勾選自住用房屋最多以3戶為限,可適用稅率為1.2%;另非供自住使用之住家用房屋,其稅率最低為1.5%,最高不得超過3.6%。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提供大安區、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之地方稅稅務服務,轄區內民眾對於房屋稅之申辦如有疑義,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按301分機轉接第三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09/2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