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可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轉帳繳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可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轉帳繳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開徵,繳納期限為103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     稅務局表示,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等方式轉帳繳稅,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掃描繳款書上的行動條碼(QR-Code),即可立即連結到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免輸入銷帳編號及繳款金額等資料,就可線上轉帳繳納,實在非常簡便,請鄉親多加利用。      該局提醒若您使用行動條碼(QR-Code)網路繳稅時,務必核對網址是否正確,並核對繳稅資料是否與繳款書記載相符,以確保完成轉帳繳稅。 連絡人:張秀玉 連絡電話:037 331900轉611

更新日期:2014/09/24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