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用印花稅票記得銷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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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用印花稅票記得銷花以免受罰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貼用印花稅票,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張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個人得以簽名或畫押代替圖章。

   該局進一步指出,採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除應貼足印花稅票外,並應依法註銷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註銷一經查獲,即便無逃漏印花稅之意圖,仍應按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應依規定辦理銷花,以免受罰。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項,該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9/15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