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 綜合所得稅新增稅額試算服務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聞提要:今(100)年5月份辦理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起,國稅局提供稅額試算創新服務措施,請善加利用多元繳稅管道,可輕鬆完成結算申報手續。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加強便民服務,使民眾報稅更加便利,自今(100)年5月份辦理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起,針對符合一定條件之納稅義務人,各地區國稅局將會主動提供綜合所得稅結算稅額試算服務,於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等相關表單,經納稅義務人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回復確認或繳納稅款後,即完成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手續。 該局指出,符合結算申報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於接獲試算稅額通知書後,請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為繳稅案件,僅須按試算稅額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繳納,即可完成申報手續。繳納方式與目前結算申報之繳納方式相同,除可持試算稅額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也可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等方式繳納稅款,稅額在2萬元以下的案件,更可就近到有代收稅款的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營業門市以現金繳納,方便、安全又省時,更可輕鬆完成結算申報手續。 該局進一步表示,本項服務作業係便民措施,國稅局所寄發之試算稅額通知書非屬稅額核定處分,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試算稅額通知書之記載內容,請自行依法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免依該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納或回復確認。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國稅局不會以簡訊或電話通知納稅人前往提款機轉帳納稅,請民眾小心提防,以免受騙。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各地區國稅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徵收科張麗雪,電話:04-23051111轉831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 點選網頁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