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舉家遷移,小心地價稅被改課補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戶籍舉家遷移,小心地價稅被改課補稅!

 

土地所有權人因子女學籍規劃或其他因素,將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戶籍全部遷出自用住宅用地,即使有居住事實,該土地必須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計課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

自用住宅用地設籍情形每年都列為本市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重點項目之一,稅務局在過去曾查獲數件因土地所有權人不諳法令規定,將全戶戶籍遷出而被改課並補稅的案件。

因此,稅務局特別籲請民眾留意,辦理戶籍遷出時,應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原戶籍內,才可以繼續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務局另表示,營造健康暨高齡友善城市一直是市府團隊重要推動業務,稅務局貼心提供高齡友善櫃台、無障礙設施、服務到家、稅務視訊申辦、長青網等服務,讓長輩們可以輕輕鬆鬆申辦稅務事。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聯絡人: 賴美萍

聯絡電話: 5225161分機425

更新日期:2014/08/26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