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房屋稅未繳納稅單已雙掛號寄出 請按時繳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房屋稅未繳納稅單已雙掛號寄出 請按時繳納以免受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房屋稅已於5月開徵完畢,除了習慣性未於期限內繳納者,已雙掛號郵寄取證移送執行外,第2波針對尚未繳納103年房屋稅的民眾,另於7月底以雙掛號寄出稅單,請民眾於收到稅單後在繳納期間內儘速繳納! 該局表示,今年尚未繳納的房屋稅繳款書,已另行委託郵局寄發,請民眾於收到稅單後,在繳納期限內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各銀行、農會)或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限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以現金繳納,不必負擔手續費;也可以參照稅單上的詳細說明,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方式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納稅義務人若有外出工作或搬家無法順利收到稅單者,請記得向該局房屋稅股或玉里分局財產稅股變更稅單寄送地址,或申請以金融機構帳戶轉帳繳納房屋稅,以免忘記繳納,造成滯納催繳,影響自身權益。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查詢相關訊息,也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或該局電話(03)8226121轉232至237,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8/25

發佈單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