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3年度房屋稅欠稅催繳稅單已於103年7月31日寄發,請納稅人收到稅單後,如期繳納,如確於收到本次稅單前已完成繳納稅款,則該稅單自行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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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03年度房屋稅欠稅催繳稅單已於103年7月31日寄發,請納稅人收到稅單後,如期繳納,如確於收到本次稅單前已完成繳納稅款,則該稅單自行作廢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3年度房屋稅尚有部分納稅義務人迄今仍未繳納,稅務局已於103年7月31日將催繳繳款書全數委託郵局寄出,納稅義務人請在繳納期限內儘速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各銀行、農會)或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限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繳納,而且不必負擔手續費。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次遞送催繳房屋稅繳款書,因本局房屋稅繳款書銷號時間上可能有落後,會發生部分民眾已繳納完成後又再收到本局催繳之房屋稅單之狀況,所以特別籲請納稅義務人於收到補發稅單時,務必檢查手上房屋稅繳款書是否已經繳納完成以避免重複繳納。

如有疑問,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77-979。

 

更新日期:2014/08/20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