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醫院、診所、地政士及記帳士等事務所使用房屋稅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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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醫院、診所、地政士及記帳士等事務所使用房屋稅率提高!

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將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之房屋,修正比照營業用稅率3%至5%範圍內課徵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以往私人醫院、診所、地政士及記帳士等事務所使用之房屋,是適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依本市徵收率規定僅2%,本次修法一併將非住家房屋中屬於上開私人醫院等使用之房屋稅稅率提高為3%至5%,比照營業用稅率課徵,符合租稅公平,讓不動產持有稅更趨合理。

民眾若對房屋稅尚有任何問題或需進一步瞭解,可撥打下列電話查詢:總局02-24331888轉302-303、322-328、七堵分局02-24554221轉202-204、信義分局02-24286030轉202-205。

 

 

更新日期:2014/08/13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