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受損車稅務局主動退還溢繳牌照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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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受損車稅務局主動退還溢繳牌照稅款

高雄市氣爆事件造成嚴重災害,本縣民眾若有旅居當地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必須報廢之車輛,可退還自災害發生前一日至12月31日止溢繳的牌照稅款;報停車輛其在停駛期間的牌照稅,亦可辦理退稅。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完成開徵,汽、機車(151㏄以上)車輛所有人已繳清全年稅款者,若因高雄市氣爆事件導致車輛受損,無法使用或需要修復者,稅務局將會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主動退稅給車主,不須由民眾提出申請。 稅務局特別呼籲,受災車輛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請車主檢附身分證、駕駛執照及當地村里長、警察局、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或當事人切結書,如僅需修護者,須另提供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在104年1月31日前至監理機關提出申請,稅務局將會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主動退還溢繳的牌照稅款。 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246,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8/11

發佈單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