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漆彈射擊場供大眾娛樂就要課徵娛樂稅,營業人要記得申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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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漆彈射擊場供大眾娛樂就要課徵娛樂稅,營業人要記得申請喔。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財政部90年8月15日台財稅字第0900455032號令規定,營業人經營漆彈射擊場,其提供活動場所、漆彈、打靶射擊用槍枝、戰鬥服裝、頭盔等裝備供人娛樂,應就其所收票價或收費額依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規定課徵娛樂稅;業者如未辦登記就提供民眾漆彈射擊等娛樂活動,經查獲除補徵漏稅額外,還要處新臺幣1萬5仟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所以業者切記要事前申辦娛樂稅相關手續喔。

更新日期:2014/08/11

發佈單位: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