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辦理共有物分割,其中應受分配派下員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前死亡,應先辦理變動程序再申報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祭祀公業依規定辦理共有物分割,其中應受分配派下員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前死亡,因其尚未完成所有權變更登記,仍屬該公業之祀產,為維持祭祀公業組織正常運作,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前應先辦理變更程序。若您對土地增值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