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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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不得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騎樓如果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但是騎樓全部或部分在白天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淨空供公共通行,或封閉當住家、車庫使用,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的要件,就無法免徵房屋稅。

  該局指出,騎樓封閉供住家或營業使用情形很多,應依使用情形分別依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每年均定期派員清查房屋稅籍相關資料,查有增建、占用騎樓或使用情形變更時,就會據以釐正房屋稅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內容。

  地方稅務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應注意:收到房屋稅通知改課函,核課事項如有不符時,請儘早與函內所載承辦人聯繫告知,以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並保障自身權益。

更新日期:2014/08/0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