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房屋雖已繳納房屋稅,並不代表即可成為合法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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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房屋雖已繳納房屋稅,並不代表即可成為合法建物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該分局辦理房屋稅籍清查,發現納稅義務人建造違章建築物時,即會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房屋設籍設立事宜,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辦理設籍繳納房屋稅之後,無照房屋即可成為合法建物,其實不然。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亦應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更新日期:2014/08/07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