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繼承或贈與免稅國稅局列管5年案件,所有權人於5年內申報移轉,地方稅務局將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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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繼承或贈與免稅國稅局列管5年案件,所有權人於5年內申報移轉,地方稅務局將如何處理?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對農地繼承或贈與免稅列管5年案件,義務人於5年內申報移轉時,地方稅務局會通報管轄國稅稽徵機關。

  該局說明,對於財政資訊中心按季傳檔列管之農業用地繼承或贈與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案件,如該土地所有權人於5年內申報移轉現值,地方稅務局將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書上加蓋「另須補繳原免徵之遺產稅」或「另須補繳原免徵之贈與稅」戳記,並將是項資料通報管轄國稅稽徵機關。

  該局提醒民眾,後續將由國稅稽徵機關進一步審查其原繼承或贈與之案件為繼續免稅或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08/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