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利用住家周邊空地或庭院搭建具頂蓋、樑柱之車庫,仍應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民眾利用住家周邊空地或庭院搭建具頂蓋、樑柱之車庫,仍應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論增建房屋是合法建物或違章建築,民眾利用住家周邊空地或庭院搭建具頂蓋、樑柱之車庫,均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一旦被查獲就會被補稅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於房屋周邊搭建具有頂蓋、樑柱之車庫,係屬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仍應併同核課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於搭建前應多加考量,避免嗣後因增加房屋稅而有所爭議。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如有增建情形,不論是合法建物或違章建築,記得都要向稅務局申報稅籍及使用情形,以免漏稅受罰。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本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2014/08/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